《荒野亂鬥》比賽規則

參賽資格

  • 參賽人數:需要3名隊員,最多共計3名成員組隊報名。
  • 每位參賽玩家僅允許使用乙組個人帳號。
  • 若有選手因個人原因或違規時,將視為棄賽、棄權,並取消所有參賽、獲獎資格。

賽事流程

比賽分組

  • 所有參賽選手及隊伍在報名截止後,將由主辦方分配對戰組合,各場次對戰組合將在當天公布。
  • 團體賽:開始請確實依照裁判指示進行,需於首戰開始前先加主辦方觀戰帳號為好友,未加好友不得開賽,一切依裁判指示為準,比賽晉級方式採三戰兩勝制(一張地圖只比一次)

    1. 準備階段
      報到前的階段,如有任何資料錯誤,都可提出作修改,於報到開始後便不得作任何修改。
    2. 報到階段
      • 當雙方完成報到後,收到裁判指示【請開始比賽】後,才可開始比賽。
      • 請選手互相在對戰頁面的聊天室與對方聯繫,確認加對方好友,依照賽制規章進行比賽。
      • 如果在比賽時間後 5 分鐘內沒有完成報到的隊伍,將會被視為棄權。
    3. 對戰階段
      • 當到比賽時間,而且雙方選手都報到後,比賽會轉變為「對戰階段」。
      • 雙方開始進行比賽並分出勝負後,由勝方提交比賽結果。
    4. 完結階段
      比賽結束後,各小組請留意下一場比賽的時間與地點。

賽事爭議

  • 本次賽事進行期間,若有任何爭議、檢舉等事項,請於發生當下向主辦方(工作人員)回報問題。若於事後且後續賽程已進行將由主辦方及遊戲方做裁定任何檢舉事項,將不予受理,且一切遵照裁判判決

  • 當雙方有任何問題需協調及裁決的情況,雙方須隨時留意聊天室資訊,若經裁判提醒並給予處理時間,仍超過時限未回覆。將直接下達相關判決,且不得有議。

  • 任何檢舉事項須提供確切證據進行舉報,並由裁判進行審查,經審查後做出至任何判決,選手將不得有議,一切依照裁判判決為準。

賽事爭議

  • 比賽版本

    一律以當前官方遊戲版本為主。選手需使用自己的手機、平板、自己的帳號進行比賽,嚴禁使用電腦、模擬器或輔助設備(如:外接搖桿、方向盤等),如經官方查證後屬實,將取消整隊參賽資格,並需提前注意公告自行更新遊戲檔案,如因版本未更新導致比賽無法進行,將不提供重賽機會。

賽制規則

  • 比賽模式皆由官方指定,參賽隊伍僅能依照規定選擇角色及地圖順序。
  • 賽事詳情:本次賽事全部團體賽,規則如下:
    1. 三人為一隊,採用三戰兩勝制(BO3)。每一戰(地圖)只比一次,如遇平手問題,請重賽平手地圖至分出勝負。
    2. 比賽模式:
        • 第一戰 寶石爭奪戰。比賽地圖:礦車狂奔。
        • 第二戰 金庫攻防戰。比賽地圖:燙手山芋。
        • 第三戰 亂鬥足球。比賽地圖:夢幻彈珠。

選手事項

  • 參賽者須同意授權其參賽所衍生的照片及影片於石門浸信會青少牧區相關宣傳之用途。
  • 得獎者須同意授權比賽中之照片及影片用於任何有關宣傳用途。
  • 主辦單位有權利用你的姓名、個人經歷與樣貌替本賽事進行廣告行為,並且作為賽事往後的歷史推廣。依照本賽事規則,主辦單位有權獨自或與播放合作夥伴播放或重播賽事內容(包括透過網際網絡與無線網路),無須支付額外費用。
  • 在任何情況下造成比賽延誤或取消,石門浸信會均不會作出任何退款或賠償。
  • 如有任何疑問,應於比賽前向主辦單位詢問,於比賽開始後相關賽制內有提及之規則,一律不予受理。

行為規範

  • 違規行為
    1. 禁賽條例:所有選手及其名下帳號嚴禁發生代打、外掛、負面遊戲態度、刻意使用遊戲漏洞進行遊戲。經檢舉或官方查證確實時,將取消並收回選手參賽權力及獲獎資格。
    2. 報到:選手需要依照賽程公告或選手通知報到。無法配合事項或無法準時報到者視同棄權。
    3. 斷線、BUG 處理
      • 線上賽時如選手因為斷線、遊戲問題而導致影響比賽成績,將不予以重賽,故請所有選手比賽前確認好自己的網路環境。
      • 反映原則:為確保比賽的公平性。如遇到問題,需要第一時間告知主辦方(工作人員),且除非主辦方(工作人員)中止比賽,選手在賽事過程中不得自行暫停或放棄比賽。所有重賽申請,將會在本地圖遊戲結束後,由主辦方(工作人員)審核。並請確實提供相關截圖作為裁判判決依據,若無證據證明,則不予受理。一切決定依照裁判決議。
      • 本賽事將不認可一切由於非地圖 BUG 或可複現的已知 BUG 所引發的重賽。
      • 若是發生重賽情形,選手使用角色必須相同,若是私自更換,則將取消資格。
      • 如經過核查裁決為虛假申訴、刻意拖延時間(如刻意不做回覆等),則會收到判負或取消資格處罰。
      • 因個人網路或設備問題造成疑似掛機等行為,將不認定為蓄意作弊以企圖圖利特定選手之行為。
    4. 比賽用設備:
      • 比賽時,所有選手須自行準備比賽用手機、耳機、網路。
    5. 選手名稱:
      • 名稱嚴禁含有非法、政治性、侵害隱私、妨礙風化之內容(包含但不限定於猥褻、煽情淫穢、毀謗、貶低、色情、粗俗、違法、種族與性別歧視、具有色情內容或含意、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有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規等情事。如有前述任何情形,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舉報者,將取消參賽及晉級、得獎資格,參賽者須自行負擔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將獎項交回,並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
  • 不正當比賽行為
    1. 使用不當程式或不當的方法惡意進行比賽、破壞比賽。
    2. 比賽進行中不允許任何非必要的聊天行為,如發送挑釁用語、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由官方人員認定任何不正當的訊息、明顯地讓對手贏得比賽等。
    3. 任何選手被發現進行不公平或不正當比賽時,當事選手在經過官方人員慎重裁決的情況下,將收到警告或判為輸方的處罰。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將被逐出本次比賽。
    4. 若參賽者於比賽期間,有選手因個人因素無法參賽或違反規範而遭禁賽,則將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遞補選手。
    5. 比賽時,任一隊員不得使用電腦、模擬器或輔助設備(如:外接搖桿、方向盤等),如經官方查證後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6. 選手若對比賽現場的狀況或內容有任何疑慮時,須得現場即時暫停反應,賽後一律不受理。
  • 不正當遊戲懲處與懲罰措施
    1. 若有違反賽制規章、社會善良風俗、不良行為、消極比賽或前述選手相關條例時,主辦方有權取消選手之參賽資格、沒收或收回所有比賽相關獎品、獎金。
    2. 以下操作將被視為不公平的遊戲,在主辦方的決定後將會受到處罰。
      • 兩個以上的選手或不同隊伍的選手之間的任何協議,例如:
        1. 私下商議,在兩個或是多個選手裡做私下協定任何比賽內的遊戲相關結果。
        2. 故意讓對手贏一場比賽,或夥同另一位選手聯合決定一場比賽的結果或獎金分割。
        3. 違反體育道德或蓄意的破壞性行為,對另一名選手或裁判有不適當或不專業的行為。
        4. 為了贏得賠償,或是其他原因,故意輸掉比賽 / 或是企圖誘導另一名選手做這樣的事。
        5. 技術性騷擾,指故意使用任何遊戲中的 Bug 尋求個人優勢;若發生 Bug 情節時選手需立即通知主辦方(工作人員)。
        6. 攻擊性言詞,任一選手不可以使用不當言語 ( 猥褻、粗俗、侮辱、威脅、辱罵、毀謗、中傷、或攻擊性、令人反感或煽動仇恨及種族歧視) 或由主辦方(工作人員)估定為攻擊性的言詞。
        7. 攻擊性習慣 / 侮辱,選手不能採取任何行動對著對手做任何的挑釁言語,或煽動任何人做相同的動作,上述狀況是屬於造成侮辱、嘲諷、破壞和諧。
      • 嚴禁發生代打或企圖安排代打的行為,如經發現則視作棄權處理。並將代打行為相關選手回報作懲處。
  • 不專業的行為
    1. 除非明確的說明,否則犯規或侵犯以下規則將被懲處,不論是不是故意,或嘗試進行這樣違反規則的狀況,也將受到懲處。
      • 騷擾的行為:騷擾的定義是長時間對對手造成有敵意及困擾的行為且屢勸不聽。
      • 性騷擾:是指不受歡迎的性挑逗。該評估是基於一個合理的人是否會認為該行為是不可取或反感的。
      • 歧視和詆毀,不能蔑視,歧視或使用貶低言語,任一種族、膚色、國籍、社會出身、性別、語言、宗教及政治,或得罪一個國家的人民尊嚴和完整性,以及私人/個人或團體意見或其他意見,財務狀況,出生或其他身份,性取向或任何其他原因。
      • 如果選手被法律判定有任何的民事/刑事罪責,主辦方(工作人員)將可視情節判定該名選手是否可以繼續參賽。
      • 選手行為調查如果主辦方(工作人員)確定選手違反了遊戲準則或是官方的服務條款及其他規則,主辦方將可以自行決定懲罰規定,情節嚴重可以判決選手禁賽。
      • 選手不得參與法律禁止的所有的犯罪活動。
      • 選手不得從事由主辦方認為是不道德、可恥、或違背了正常道德常規的任何活動。
      • 選手或管理層不得洩漏被主辦方認定的機密訊息。
      • 選手不得提供任何的禮物、獎勵、金錢或其他給其他選手或主辦方(工作人員)。
      • 任何選手不得接受任何人或單位所贈送的禮品、企圖影響比賽結果。
      • 選手不可以拒絕主辦方(工作人員)任何合理的指令或決定。
      • 選手不可同意或共謀試圖通過法律禁止來影響遊戲或比賽結果。
      • 選手不得於整個賽事期間,私下與其他選手進行合約上的接觸,或引誘他人做出任何毀壞合約的判斷,選手若是於比賽期間遭遇他人或管理層人員任何合約或引誘解約/續約的行為,都需通報主辦方(工作人員),不然將有懲罰。
  • 罰則
    1. 棄權或取消資格
      棄權以及因任何原因遭到取消比賽資格的選手將不予領取任何獎勵或獎金。同時官方有權收回已派發之任何獎勵。
  • 注意事項
    1. 報名之名稱嚴禁含有非法、政治性、侵害隱私、妨礙風化之內容(包含但不限定於猥褻、煽情淫穢、毀謗、貶低、色情、粗俗、違法、種族與性別歧視、具有色情內容或含意、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有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規等情事。如有前述任何情形,經本教會發現或經第三人舉報者,將取消參賽及晉級、得獎資格,參賽者須自行負擔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將獎項交回,並賠償本教會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
    2.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活動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於本次活動之報名資格確認、晉級、領獎、聯繫通知及於本活動之目的範圍內使用之,並保障參加者個人資料之安全。
    3. 參賽者同意授權本教會於符合本活動目的之情形,使用及節錄其為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做成活動花絮、直播、轉播、心得報告或活動 相關宣傳使用。
    4. 如有任何因手機、平板、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教會之事由,若因觸犯遊戲規章遭受凍結處份、個人線路不穩,導致斷線、連接失敗等問題,而影響活動參與,本教會均不負責,活動照常舉行,不另做補償。
    5. 本教會有權檢視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及得獎情形是否涉嫌例:人為操作、惡意灌票、蓄意偽造、多開(重)帳號、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額,本教會得一概取消之。
    6.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活動網站公告及本教會官方說明為準,本教會擁有本活動隨時及最終保留、變更、修改、或撤回、取消獎勵發送等之權利,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活動將有一部或全部暫停、延後舉辦或取消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本教會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
    7.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包含對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如不同意或有違反,應視為無參加資格,或本教會得取消其中獎資格,如因此有致生損害於本教會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本教會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8. 本活動如說明有任何未盡之事宜,悉依本公司賽事或中獎通知說明為準,若不配合領獎程序者視同無條件放棄一切資格及相關權益。

為確保公平競爭和誠信,在未來可能會因版本更新或特殊狀況修改規則、完善賽制。所有關於本賽的規則、選手規範、地點、賽程及舞台規範,以及違規罰則,主辦單位擁有其最後的更改修正及最後決定裁決權。

本賽事方基於對賽事及各位選手參賽權的尊重,定會以公平的立場盡力解決任何的疑問及衝突,也希望各位選手能秉持尊重賽事之原則,尊重大會之規範,以公平競賽方式取得勝利,切勿以僥倖、投機之心態影響了其他選手。且於確定報名之前,再三檢查自己填寫的所有報名資料,以示對賽事負責,也對自己所作所為之負責。期望本賽事方能與全體選手一同努力,打造更友善、專業的電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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